客服热线:0592-3799576 / 3799577 / 3799578 业务咨询:0592-3799569 / 3799588 / 3799589  弘慧首页·宗教用品网·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帮助    
您所在的位置: 殡葬用品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字号 【 最大 较大 正常
民政部关于国际间尸体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辑:殡葬频道 | 来源:民政部 | 标签:尸体运输 | 发布时间:2008-5-1
民政部关于国际间尸体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事函〔1993〕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八部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切实做好国际的尸体运输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式成立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中国殡葬协会副主席、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李舒珊兼中心主任,中国殡葬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八宝山殡仪馆馆长高继瑞兼副主任。中心下设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个办事处,统一负责全国的国际运尸业务的管理。分管的范围分别是:华东地区7省(直辖市)由上海办公事负责;中南地区6省(自治区)由广州办事处负责;其余小、自治区、直辖市由北京、天津办事处负责。
    
    二、今年国际间的所有运尸业务,均由中国殡葬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的四个办事处负责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准承览此项业务。有关运尸业务的对外联系和洽谈,均以中国殡葬协会名义。
    
    三、关于运尸价格问题。在未统一规定价格之前,暂参照北京办事处现有的价目表执行,一律用美元结算。实践一段后,部将制定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联系电话为:0592-5586108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网店精品推荐

人气商品

最新资讯

热点新闻

推荐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