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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
编辑:殡葬频道 | 来源:民政部 | 标签:殡葬改革 | 发布时间:2008-5-1
民政部关于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

民事函〔199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今年4月27日,是毛泽东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40周年。民政部决定于4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毛泽东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4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民政部将组织在京中央新闻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就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推行殡葬改革问题搞一次集中性的宣传活动。请你们接此通知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毛泽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40周年活动。结合贯彻落实最近中共中央宣传部、民政部等5部局《关于实行移风易俗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的意见》,开展一次集中性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改革宣传的重点和内容。
    
    一是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对国家、对群众的好处;二是殡葬改革的方针和政策;三是殡葬管理的各项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四是殡葬改革的成绩和经验;五是殡葬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及搞好殡仪服务的好作法;六是殡葬改革的好典型和先进模范事迹;七是实行火葬的科学性的骨灰撒海、以树代墓的新葬法;八是封建迷信的丧葬活动和丧事大操大办的危害性等。各地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重点和内容。
    
    二、殡葬改革宣传的形式和方法。
    
    充分利用社会宣传阵地和手段,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刊和文艺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可采取召开新闻单位协调会,由民政部门向新闻单位介绍殡葬改革的情况,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内容,提供有关的宣传材料,或组织新闻单位的记者下去采访撰写文章进行宣传。
    
    三、要加强领导,和宣传部门密切配合,能力协作,讲求宣传实效,认真扎实的把这次宣传活动组织好。
    
    今年都要开展一次这样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的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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